北京白斑病医院 http://www.znlvye.com/ 印章鉴定的复杂性来自:印章种类和印油种类的复杂性;正常使用中印面结构自然变化、人为变化;印油使用的多样生;印章非正常使用(含偷盖、内外勾结、预留空白印、借用章等等情形)的多样性;不法人员的伪造或者仿制,尤以用高科技手段仿制达到了以假乱真,难于将其有效区分的地步。 不法人员利用印章进行违法、犯罪的手段繁多,促使印章鉴定的内容从过去单一的印章真伪鉴定发展到印油种类鉴定,盖印时间鉴定,印文与手写文字、打印文字、复印文字形成时序鉴定,古印章和古印文鉴定。 所见印章鉴定情况,大体归纳为如下十八种。 1.真章真文件。一方当事人或因旷日时久而遗忘,或因故意抵赖,或因当事人一方死亡、受伤失忆而其家属子女予以否认等因发生纠纷而请求鉴定。 2.真章假文件。这种情况为数不少,如一方当事人白天乘机偷盖公章、私章,或夜间行窃偷盖公章、私章;公章保管、使用人预留空白印,当其不再管章后以此印制作假文件;管理印章人员内外勾结,违规加盖印章;一方当事人蓄谋套取公章或私章印后,截去文件上部,利用剩余空白制造假文件;一方当事人将盖好公章、合同章、法人章的空白合同书交由他方保管,他方失信而利用空白格式合同书制作假文件;经两次反转拓印真实印文后制作假文件。如此等等,不胜枚举。 3.假章假文件。一方当事人利用激光技术高度仿真刻制假章,或者利用照相制板腐蚀法制作锌板假章,或者利用马铃薯,胡萝卜刻制,或者利用摄影机、扫描仪将真印文录入计算机,经计算机图象处理后打印出印文。 4.蓄意使用应当销毁而末销毁的公章,或蓄意在停用期间启用被停公章签订合同而又将新章印提供作比对样本。 5.擅自多刻公章、签订合同时所盖章与送检样本章不同。 6.刻制多枚私章,在文件上盖印之后即将该章弃用或不提供该印章的印文样本。 7.防伪印章细节纹路易被印油干固和灰尘渣滓填塞,不易区别真伪。 8.盖印时印章挫动,造成印文线条模糊,细节反映不明确,难于与样本印文进行比对。 9.盖印时形成的笔画短缺、笔画线条角度的重大变化等等疵点与样本印文发生差异,不易证明其真伪。 10.打印、圆珠笔油书写字迹形成后立即盖章,以及字迹与印文形成重叠交叉的时间较久,印油与油溶性字迹互相渗透,导致字印形成时序鉴定的难度增大。 11.印文的印油干而薄,字印先后顺序难于分别。 12.同一印章在近期使用过两种以上不同印油,形成印文印油的特殊性,而无相同混用情况的印文样本,导致印文形成时间鉴定的极大困难,以至于失去鉴定条件。 13.检材印文形成后,人为故意老化处理,失去鉴定条件。 14.检材印文形成后,无意识实施了老化行为或损毁部分印文或发生意外污染。 15.印章拥有者(包括法定代表人)暗中在印章笔画,线条,图案上刻制暗记,导致不同时期印文细节的差异。 16.防伪章,防伪印油的推广使用不够,印章用户仍多使用无防伪能力的雕刻技术制章和普通印油,导致印文和印油的共性特征增强。如使用相同字体字号的文字设计印章,既易于仿制,同时具有相同特征的印章数量也增多。 17.古印章和古印文真伪鉴别的专业知识,一般文检工作人员尚未能掌握。 18.制造伪章伪印的窝点,不可能彻底清除。他们在制造假印文假印章中获利、不法利益将驱使其继续改进制伪技术。 鉴于上述复杂,多变的情况,我们应采取的基本对策应是: 若因印章印文纠纷而引起诉讼时,归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有关的鉴定包括(1)印章真伪(是否同一)鉴定;(2)印油种类即印油成份,配比是否相同的鉴定;(3)印文形成时间鉴定;(4)印文与打印、复印、手写字迹形成先后顺序鉴定;(5)印文是否经过人为老化处理;(6)印文的形成条件分析;(7)古印古章鉴定;(8)印章作者认定(印章著作权鉴定) 2.加强对机械雕刻,激光雕刻章的材料、工艺、仿制章印面结构特征的研究,为识别高仿真雕刻章提供依据。 3.研究电子章的仿制特征及识别方法。 4.研究印章防伪,印油防伪的新技术。 5.治安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刻字业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公章刻制的管理制度,以及电子章的管理制度。 6.取缔制伪章制假证的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处理。 7.对利用伪章、伪证件进行诈骗的违法、犯罪人员应依法制裁。 前四项基本对策都是文检工作者的职责所在。这四项新的、高科技的印文鉴定工作要求文检工作者与时俱进,努力掌握表面微分析化学、热力学、微观形态分析等技术,建立现代印文检验技术的系统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