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四川成都,一位新妈妈发现自己刚出生几天的孩子的预防接种本竟然盖着“死亡证明章”! 这位妈妈说,自己的女儿是6月3日出生,预防接种本是6月6做好的,6月9医院查黄疸,拿出预防接种本,打开来发现发证单位处盖上的红色印章却显示“医院死亡证明专用章”字样。 这样的错误太不应该了吧!医院,医院的态度让人心寒,轻描淡写地说把证拿来换! “医院只给元车费”,这点接受不了,医院的诉求只这有三点: 一是把女儿的接种证给换了,这是肯定的; 二是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出面给自己道歉,这也是必须的,做错了事不应该有态度吗? 三是就此事造成的自己心理阴影给予自己精神损失补偿。 医院经查明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医院和当事人及时给新妈妈当面道歉,取得了新妈妈的谅解,并让负责盖章的当事人停职处理。 作为一个医疗机构,发生这种错误真的不应该,这幸好不涉及其他问题,如医院那种医疗事故,又是一起悲剧!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jg/pgjg/5451.html |